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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玉林市北部湾办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玉林市北部湾办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北部湾办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北部湾办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负责组织拟订市北部湾经济区重大发展战略、 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玉林市有关部门和园区,共同推进市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拟订市北部湾经济区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牵头协调市北部湾经济区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布局,推进有关项目建设。指导市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招商工作。 (三)统筹指导市北部湾经济区重点产业园区申报及规划建设。 (四)统筹推进市北部湾经济区综合配套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推进市北部湾经济区同城化纵深发展。
(五)统筹推进铁山港东岸码头规划建设。推动港口重大资源整合、重大项目建设和港口管理体制创新。 (六)参与推进北部湾经济区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参与北部湾经济区物流一体化发展和多式联运建设及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的制定工作。 (七)负责市北部湾经济区对外开放合作和宣传推介工作。 (八)组织申报及参与管理市北部湾经济区重大发展专项资金。
(九)负责市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人才工作,参与推进市北部湾经济区人力资源开发。 (十)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市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应落实市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职责,加强统筹协调管理,充分发挥北部湾经济区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的管控作用,实现市北部湾经济区重要资源、重大项目的统筹规划、统筹开发、统筹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玉林市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是玉林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行政机关单位,没有下属单位。玉林市北部湾办内设综合科、规划项目科、交通物流科共3个职能科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玉林市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核定编制9名,其中:行政编制数8名,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1名,现有工作人员13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9人,聘用工作人员4人。
第二部分:玉林市北部湾办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1: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北部湾办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732.6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32.50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509.72万元,增长228.79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2.50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519.29万元,增长243.55 %,主要原因是为了全力推进我市重大项目建设及开展,根据《自治区北部湾办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港口物流发展补助)计划的通知》(北部湾办发〔2022〕66号),下达了外贸适箱货物海运费补助11.005万;根据《自治区北部湾办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北部湾办发[2022]42号)的精神,下达了北海港铁山港东港区榄根作业区进港支航道工程资金1000万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前期工作经费)的通知》(桂财建[2022]114号)的精神,下达了玉林市高铁枢纽站周边区域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70万元及铁山港东港区榄根作业区红树林生态监测经费3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7.9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根据《玉林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市本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办开展了《玉林市北部湾经济区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编制工作,按合同约定在2021年度完成支付了第二期的规划编制服务费。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没有该项收入。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无该项收入支出。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无该项收入支出。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65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支出。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无该项收入支出。
8.上年结转和结余0.1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567.28万元,下降99.97%,主要原因是2020年调整结转到2021年度的北海港铁山港东港区榄根作业区进港支航道工程项目资金在2021年度已完成支付。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732.6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32.5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57.36万元,下降7.2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0.2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改革性补贴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和项目实施费用开支,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41.91万元,增长26.46%,主要原因是市领导根据工作需要,2022年成立了一个高铁新城领导小组办公室到我办,机构人员增加带来了公用经费等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0.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的支出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6.78万元,增长18.3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基数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14.6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0.07万元,下降0.4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基数调整。
4.交通运输支出472.42万元。主要用于北海港铁山港东港区榄根作业区进港支航道工程,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87.73万元,下降15.66%,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北海港铁山港东港区榄根作业区进港支航道工程项目资金1000万元是按合同进度支付,在2020年未能完成进度的专项资金结转到2021年支付使用;2022年度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北海港铁山港东港区榄根作业区进港支航道工程项目资金1000万元也是按合同约定支付了第一笔进度款。
5.住房保障支出14.9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了3.23万元,增长27.4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基数调整增加。
6.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7.92万元,下降100%,主要差异原因根据2020年度根据《玉林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市本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办开展了《玉林市北部湾经济区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编制工作,按合同约定的进度在2021年已支付完成。
7.年末结转和结余0.1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0.2万元,下降62.5%,主要原因是有关《玉林市北部湾经济区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编制费,按合同约定的进度在2021年已支付完成,余0.2万元财政收回统筹安排使用。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市北部湾办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2.5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46.79万元,下降6%。其中:基本支出192.73万元,项目支出539.77万元。
市北部湾办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5.30万元,支出决算为732.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5.0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5.87万元,支出决算为20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9.15%。主要用于玉林市北部湾办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按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经费调整。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26.83万元,决算支出为3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44%。主要用于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支出。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基数调整。
(三)行政单位医疗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13.15万元,支出决算为14.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48%,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基数调整。
(四)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72.42万元,差异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北海港铁山港东港区榄根作业区进港支航道工程项目资金1000万元,按合同约定支付了第一笔进度款。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13.41万元,支出决算为1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78%。主要用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基数调整。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2.7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68.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32.70万元的127.03%。差异35.88万元,原因是涉及人员增减调整、工资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2.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5.40万元的89.92%。差异2.56万元,原因是根据项目工作推进等办公运转减压等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15万元的113.91%。差异0.16万元,原因是退休人员有关退休费调整。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市北部湾办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7.92万元,下降10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根据《玉林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市本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办开展了《玉林市北部湾经济区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编制工作,按合同约定在2021年度完成支付了第二期的规划编制服务费。
市北部湾办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本单位没有此项收入,也没有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市北部湾办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本单位没有此项收入,也没有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58万元,完成预算1.2万元的48.33%,比上年减少0.62万元,增减变动差异原因是根据当年调研工作等文件通知进行的公务接待。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2年市北部湾办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58万元,完成预算1.2万元的48.33%,比上年1.03万元减少0.45万元,原因是根据当年调研工作等文件通知进行的公务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次,人次49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8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25.40万元减少2.56万元,降低11.2%。差异主要原因涉及人员增减,项目工作推进的进度及财政按规定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经费支出等。比上年决算数22.10万元增加了0.74万元,增长3.3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加快了项目工作推进等办公运转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6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183.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539.77总额的219.33%(按照自评全覆盖要求,自评覆盖面原则上应达100%)。组织对2022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2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市北部湾办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9.77万元,公开绩效项目名称:1. 玉林市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专项业务费;2. 外贸适箱货物海运费补助;3. 北海港铁山港东港区榄根作业区进港支航道工程;4. 铁山港东港区榄根作业区红树林生态监测;5. 高铁新城建设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及高铁新城保障服务中心工作经费;6. 玉林市高铁枢纽站周边区域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推进北部湾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加快一港一路一航道建设,构建广西陆海新通道。积极推进正威、柳钢中金等重点产业项目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一步推动园区提质升级,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千亿产业园区;围绕“建高铁、修机场、造码头”三件大事,努力谋划玉林出海新通道建设,不断破解北部湾开放开发发展难题,以园区建设为载体,加快产业聚集升级发展,以交通建设为抓手,架构便捷畅达交通体系。牵头统筹全市向海经济发展推进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本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3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50%;2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33.33%;1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6.67%。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对预算执行工作重视不足,未提前做好项目执行的前期评估认证、可行性研究等,导致预算无法正常执行。特别是一些重大项目,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重大规划项目等,需要的准备工作时间较长,在未做好充分准备时,项目难以顺利执行。二是科室重视不够,执行刚性不足。首先,对预算编制和绩效重视不足,对部门预算工作的人力、财力投入不足且执行结果利用不足。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优化部门预算执行体系。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全员参与年度预算执行。在部门预算批复后,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及时对预算进行细化,认真完善资金分配方案,确认月底支付计划,避免月底、年度集中支付。二是加强预算执行分析。把预算执行分析作为加强财务基础管理的重要环节,创新思路,拓宽视角,密切监控预算收支执行情况,高标准、严要求抓好预算执行分析,切实提高财务管理和决策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三是提升人员素质。提升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各环节人员专业性和责任心,明确责任分工和权利,强化流程管理。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北海港铁山港东港区榄根作业区进港支航道工程项目自评得分为88分,二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执行数为572.42万元,完成预算的57.2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疏浚工程量600000m³,受红树林问题影响,项目未能如期开工,仅完成部分工作量357075m³;二是未能完成支航道全部建设,仅完成了部分工程量,但实际产出成本已超1000万元,由于财政局资金使用计划原因导致专项资金未能全部拨付;三是资金拨付到位,完善码头配套建设,带动社会资本投资,推动后续经济发展。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约4个月,因按照目前环保要求,只能在平潮、退潮时才能开展绞吸施工,原计划的4个月工期需要延长至8个月才能完工。
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对预算执行工作重视不足,未提前做好项目执行前期评估认证、可行性研究等,导致预算无法正常执行。特别是重大项目,需要准备的工作时间较长,在未做好充分准备时,项目难以顺利进行。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落实项目资金,加大施工力度。积极向上级申请补助资金,力争在建设期内完成各项建设任务。(二)加快与市财政局对接请款支付流程,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3)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自评等级为一等。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2:财政支出整体绩效评价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玉林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玉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玉林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