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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六:《部门收支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全面贯彻北部湾(广西)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和玉林市委、市政府工作决策部署,落实上级赋予的各项职责,推进玉林市积极进入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建设发展。
2.统筹组织制定玉林市北部湾(广西)经济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重大产业发展、城镇群建设及土地利用等规划。
3.组织制定玉林市北部湾(广西)经济区路、港、水、电等重大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组织和管理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的建设。 授权负责管理和整合公路、铁路、港口等重要资源和国有资产,组建和管理公路、铁路、港口建设和经营公司,促进经济区路港一体化发展。
4.统筹管理玉林市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土地、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在政府授权内负责组织审定利用土地、水利资源的重大建设项目。
5.组织玉林市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建设的宣传推介工作。
6.筹集、管理和安排使用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开发建设发展专项资金。
7.研究提出加快市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开发建设的政策措施。
8.组织参加自治区北部湾(广西)经济区管委会开展的各项宣传推介、论坛、博览活动。
9.玉林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玉林市北部湾办公室于2006年9月成立,是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属于正处级行政机关单位,没有下属单位。玉林市北部湾办内设综合科、规划项目科、交通物流科共3个职能科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玉林市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办公室核定编制9名,其中:行政编制数8名(含机关事业编制),工勤编制数1名,现有工作人员11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8人,聘用工作人员3人。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表1)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总预算收入144.0121万元,同比增加4.2516 万元,增长 3.04%。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2.2537万元,同比增加2.4932万元,增长1.78%。
上年结余收入1.7854万元,同比下降0.2146万元,下降10.7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1.7854万元,同比下降0.2146万元,下降10.73%;其他结转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其他结转 0 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44.0121 万元,同比增长 4.2516万元,增长3.04 %。其中:基本支出83.53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58%,同比下降32.2221万元,下降 27.83%;项目支出23.75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16.49 %,同比减少0.2416万元,降低1%。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27.25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88.36%,同比增加6.818万元,增长5.66%。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0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同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 %。
(3)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8.1986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70%,同比下降1.6971万元,下降17.14 %。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8.5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94%,同比下降0.8693万元,下降9.22%。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按经济科目进行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0.25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83.50 %,同比增加 6.4932万元,增长 5.71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0.207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33%,同比增长32.3301万元,增长47.6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19.989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62 %,同比减少25.8289万元,降少56.3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05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047%,同比减少0.008万元,减少12.5 %。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3.75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6.50 %,同比减少 0.2416 万元,降低1.01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1.5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8.49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4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4.1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 0 %。
其他资本性支出 0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 0 %。
四、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3.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2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3.5万元,比2018年初预算3.5万元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 0%。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 0万元,同比减少 0 万元,下降 0 %,主要用于:随同市委和政府出国(境)团组考察学习费用,计划安排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 1.5万元,同比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地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9年预算 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 2 万元,同比增长0 万元,增长0%,根据工作需要,于2017年11月申请委托管理了一辆公务用车,用于对接自治区北部湾办争取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政策扶持,联系加快龙港新区规划建设等重大事项工作对接过程中所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费用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144.0121万元,同比增长2.2516万元,增长1.59%。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144.0121万元,同比增长2.2516万元,增长1.59%。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144.0121万元,同比增长2.2516万元,增长1.59%。主要是人员工资增长。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144.0121万元,同比增长2.2516万元,增长1.59%。主要是人员工资增长。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我部门本级共有1个行政机关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3.5384 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4.8046 万元,增长6.10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的增长。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1.4万元,同比减少2.6万元,下降65%%。政府集中采购预算 1.4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0%;分散采购预算 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 0 %。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 1.4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1.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 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1.4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主要用于对接自治区北部湾办争取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政策扶持,联系加快龙港新区规划建设等重大事项工作对接。本单位没有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19年,我部门没有预算额度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预算项目。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为:(详见附件2)
项目绩效目标为:(详见附件3)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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