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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北部湾办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24-09-30 17:27     来源:玉林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市北部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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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玉林市北部湾办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玉林市北部湾办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北部湾办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北部湾办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负责组织拟订市北部湾经济区重大发展战略、 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玉林市有关部门和园区,共同推进市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拟订市北部湾经济区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牵头协调市北部湾经济区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布局,推进有关项目建设。指导市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招商工作。
    (三)统筹指导市北部湾经济区重点产业园区申报及规划建设。
    (四)统筹推进市北部湾经济区综合配套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推进市北部湾经济区同城化纵深发展。

(五)统筹推进铁山港东岸码头规划建设。推动港口重大资源整合、重大项目建设和港口管理体制创新。
    (六)参与推进北部湾经济区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参与北部湾经济区物流一体化发展和多式联运建设及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的制定工作。
   (七)负责市北部湾经济区对外开放合作和宣传推介工作。
   (八)组织申报及参与管理市北部湾经济区重大发展专项资金。

(九)负责市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人才工作,参与推进市北部湾经济区人力资源开发。
   (十)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市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应落实市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职责,加强统筹协调管理,充分发挥北部湾经济区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的管控作用,实现市北部湾经济区重要资源、重大项目的统筹规划、统筹开发、统筹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玉林市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是玉林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行政机关单位,没有下属单位。玉林市北部湾办内设综合科、规划项目科、交通物流科共3个职能科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玉林市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核定编制9名,其中:行政编制数8名,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1名,现有工作人员13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9人,聘用工作人员4人。

第二部分:玉林市北部湾办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1: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北部湾办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2393.4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93.32万元, 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660.82万元,增长226.7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93.04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160.54万元,增长158.43 %,主要原因是为了全力推进我市重大项目建设及开展,根据《自治区北部湾办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北部湾办发[2022]42)的精神,下达了北海港铁山港东港区榄根作业区进港支航道工程资金1000万元(其中在2022年度支出472.75,调整了527.25万元在2023年度支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广西北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桂财建[2023]15)的精神,下达了北海港铁山港东港区榄根作业区1-2号及南1-3号泊位工程资金10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0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根据《龙港新区规划建设推进工作座谈会纪要》(桂政阅〔2015〕51号),明确铁山港东区支航道建设所需资金,由自治区安排50%,玉林市、北海市各安排25%。进港支航道概算批复7353万元,自治区已安排3940万元,玉林市、北海市各安排1706万元。本办在2023年度向财政申请下达了北海港铁山港东港区揽根作业区进港支航道工程建设补助资金500万元(本级配套资金)在本年度调整为政府性基金支出。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无该项收入支出。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无该项收入支出。

6.其他收入0.28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28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支出。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无该项收入支出。

8.上年结转和结余0.1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有关《玉林市北部湾经济区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编制费,按合同约定的进度在2021年已支付完成,余0.2万元财政收回统筹安排使用。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2393.4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393.41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660.91万元,增长226.7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02.1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改革性补贴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和项目实施费用开支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1.86万元,增长50.86%,主要原因是市领导根据工作需要,2022年成立了一个高铁新城领导小组办公室到我办及2023年成立了玉林市中国—东盟合作区玉林片区建设工作专班到我办,机构人员增加带来了公用经费等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8.2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的支出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11万元,增长26.8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基数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12.61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05万元,下降13.9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基数调整。

4.城乡社区支出5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了500万元,增长100%,主要差异原因是根据《龙港新区规划建设推进工作座谈会纪要》(桂政阅〔2015〕51号),明确铁山港东区支航道建设所需资金,由自治区安排50%,玉林市、北海市各安排25%。进港支航道概算批复7353万元,自治区已安排3940万元,玉林市、北海市各安排1706万元。本办在2023年度向财政申请下达了北海港铁山港东港区揽根作业区进港支航道工程建设补助资金500万元(配套资金)在本年度支出。

5.交通运输支出527.58万元。主要用于北海港铁山港东港区榄根作业区进港支航道工程,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了55.16万元,增长11.67%,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北海港铁山港东港区榄根作业区进港支航道工程项目资金1000万元,按合同约定2022年支付了第一笔进度款,2023年支付了第二笔进度款。

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000万元,主要是用于北海港铁山港东港区榄根作业区1-2号及南1-3号泊位工程,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了1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支出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了0.09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单位食堂运转经费,增长原因是科目调整。

8.住房保障支出12.7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了2.26万元,下降15.0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基数调整。

9.年末结转和结余0.0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2万元,下降62.5%,主要原因是有关《玉林市高铁枢纽站周边区域产业发展研究》编制服务费及《“两湾”先行试验区(广西 玉林)产才融合发展战略研究》课题研究按合同约定的进度在2023年已支付完成,余0.03万元财政收回统筹安排使用。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市北部湾办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3.0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160.54万元,增长158.43%。其中:基本支出199.23万元,项目支出1693.81万元。

市北部湾办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1.88万元,支出决算为1893.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8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10.90万元,支出决算为30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07%。主要用于玉林市北部湾办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按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经费调整。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25.13万元,决算支出为38.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32%。主要用于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支出。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基数调整。

(三)行政单位医疗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12.35万元,支出决算为12.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1%,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基数调整。

(四)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为527.58万元,支出决算为527.58万元,差异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北海港铁山港东港区榄根作业区进港支航道工程项目资金1000万元,按合同约定2022年支付了第一笔进度款,2023年支付了第二笔进度款。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12.56万元,支出决算为12.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5%。主要用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基数调整。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9.2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75.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36.26万元的128.76%。差异39.2万元,原因是涉及人员增减调整、工资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5.26万元的85.27%。差异3.72万元,原因是根据项目工作推进等办公运转减压等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15万元的193.04%。差异1.07万元,原因是退休人员有关退休费调整。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市北部湾办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5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00万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00万元。主要差异原因是根据《龙港新区规划建设推进工作座谈会纪要》(桂政阅〔2015〕51号),明确铁山港东区支航道建设所需资金,由自治区安排50%,玉林市、北海市各安排25%。进港支航道概算批复7353万元,自治区已安排3940万元,玉林市、北海市各安排1706万元。本办在2023年度向财政申请下达了北海港铁山港东港区揽根作业区进港支航道工程建设补助资金500万元(本级配套资金)在本年度调整为政府性基金支出。

市北部湾办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万元。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市北部湾办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本单位没有此项收入,也没有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5万元,完成预算1.19万元的96.63%,比上年增加0.57万元,增减变动差异原因是根据当年调研工作等文件通知进行的公务接待。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市北部湾办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15万元,完成预算1.19万元的96.63%,比上年0.58万元增加了0.57万元,原因是根据当年调研工作等文件通知进行的公务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9次,人次97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5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25.26万元减少3.72万元,降低17.27%。差异主要原因涉及人员增减,项目工作推进的进度及财政按规定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经费支出等。比上年决算数22.84万元减少了1.3万元,下降5.6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加快了项目工作推进等办公运转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10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756.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693.81万元总额的103.71%(按照自评全覆盖要求,自评覆盖面原则上应达100%)。组织对2023年度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市北部湾办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93.81万元;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00万元。公开绩效项目名称:1.玉林市高铁枢纽站周边区域发业发展研究专项资金;2.北海铁山港东港区榄根作业区红树林生态监测专项资金;3.玉林市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专项业务;4.两湾”先行试验区(广西·玉林)产才融合发展战略研究;5.财政资金聘用编外人员经费;6. 玉林市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经费;7. 北海港铁山港东港区榄根作业区1-2号及南1-3号泊位工程项目;8. 中国-东盟合作区玉林片区建设工作专班工作经费;9. 玉林市高铁枢纽站周边区域发展项目;10. 北海港铁山港东港区榄根作业区进港支航道工程项目11. 北海铁山港东港区榄根作业区进港支航道项目专项(政府性基金)。推进北部湾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加快一港一路一航道建设,构建广西陆海新通道。积极推进重点产业项目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一步推动园区提质升级,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千亿产业园区;努力谋划玉林出海新通道建设,不断破解北部湾开放开发发展难题,以园区建设为载体,加快产业聚集升级发展。落实市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职责,加强统筹协调管理,充分发挥北部湾经济区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的管控作用,实现市北部湾经济区重要资源、重大项目的统筹规划、统筹开发、统筹管理。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本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11个项目均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门2023年工作计划内容目标不够明确、细化,且未明确责任分工;二是项目支出预算不够细化,预算约束力不足。项目预算支出未编制具体和明细的支出内容和支出标准,不利于预算执行的有效监控,影响资金使用效益。特别是一些重大项目,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重大规划项目等,需要的准备工作时间较长,在未做好充分准备时,项目难以顺利执行。三是科室重视不够,执行刚性不足。首先,对预算编制和绩效重视不足,对部门预算工作的人力、财力投入不足且执行结果利用不足。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预算编制,规范预算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计划。工作计划要明确阐述工作的具体目标,详细列出需要完成的各项任务和活动,设定各项工作合理的时间节点,确定工作成果应达到的质量要求和标准,同时要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范围,确保工作目标的如期完成。二是规范设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绩效目标应结合部门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预计部门在本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目标应当具体、可衡量、可实现且有时限。绩效指标应当与绩效目标有直接关系,恰当反映绩效目标的可实现程度,用简洁、明确的语句进行表述,具备可考评性。三是要认真做好预算编制工作。通过部门项目设立依据、立项审批和财政预(概)算批复文件、实施方案等资料,具体、细化项目资金支出安排,突出预算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合理规划和分配资源,提高预算约束力。四建立健全项目监控管理制度,制定监控方式和执行频率。要求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定期提交详细的项目进度报告,说明已完成的工作、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五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跟踪和监控,增强项目的透明度。围绕项目实施计划,随时对项目进行跟踪监控,及时掌握项目实际进展信息。根据监控结果,督促具体实施单位及时采取调整措施及改进方案,确保项目回到正轨或优化绩效。六是加强沟通与协调。保持与项目具体实施单位、与相关部门及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信息共享,建立协调机制,强化跨部门合作,及时解决协作中的问题。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北海港铁山港东港区榄根作业区进港支航道工程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0万元,执行数为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如期完成疏浚工程量300000m³,质量达100%。二是资金全部按时完成拨付到位,完善码头配套建设,带动社会资本投资,推动后续经济发展。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2023年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问题和不足,补助材料附件收集不全,导致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延误;申报材料由单人负责整理收集,涉及跨专业材料不熟悉,导致漏收集等问题。

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规范资金使用,根据有关规定开展招投标,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开展调研活动,按照经济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严管理使用经费。加强项目跟踪服务,了解项目情况,加快项目建设,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随项目进度及时拨付使用,及时向市财政局提请资金申报材料,确保项目取得预期效益。

(3)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自评等级为一等。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2: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玉林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玉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玉林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