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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市北部湾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市北部湾办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市北部湾办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市北部湾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组织拟订市北部湾经济区重大发展战略、 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玉林市有关部门和园区,共同推进市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拟订市北部湾经济区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牵头协调市北部湾经济区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布局,推进有关项目建设。指导市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招商工作。
(三)统筹指导市北部湾经济区重点产业园区申报及规划建设。
(四)统筹推进市北部湾经济区综合配套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推进市北部湾经济区同城化纵深发展。
(五)统筹推进铁山港东岸码头规划建设。推动港口重大资源整合、重大项目建设和港口管理体制创新。
(六)参与推进北部湾经济区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参与北部湾经济区物流一体化发展和多式联运建设及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的制定工作。
(七)负责市北部湾经济区对外开放合作和宣传推介工作。
(八)组织申报及参与管理市北部湾经济区重大发展专项资金。
(九)负责市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人才工作,参与推进市北部湾经济区人力资源开发。
(十)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市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应落实市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职责,加强统筹协调管理,充分发挥北部湾经济区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的管控作用,实现市北部湾经济区重要资源、重大项目的统筹规划、统筹开发、统筹管理。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玉林市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是玉林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行政机关单位,没有下属单位。玉林市北部湾办内设综合科、规划项目科、交通物流科共3个职能科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玉林市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核定编制9名,其中:行政编制数8名,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1名,现有工作人员13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9人,聘用工作人员4人。
第二部分:市北部湾办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1: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市北部湾办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790.1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2.78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703.53万元,下降47.1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3.21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251.14万元,下降85.44 %,主要原因是为了全力推进我市重大项目建设及开展,根据市财政局有关领导意见及经建追字〔2019〕25号文件要求,在2019年财政预算范围内,下达了2019年财政预算龙腾路二期工程2000万到我办拨付且在2020年度支付完成,2020年度根据《玉林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前期工作经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安排了专项资金100万元。在2020年度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安排了北海港铁山港东港区榄根作业区进港支航道工程项目资金10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2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98万元,增长33.3%,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根据《玉林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市本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办开展了《玉林市北部湾经济区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编制工作,按合同约定支付了第二期的规划编制服务费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无增加,主要原因是没有该项收入。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无增加,主要原因是无该项收入支出。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无增加,主要原因是无该项收入支出的安排。
6.其他收入1.65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07万元,增长4.43%,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支出。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无增加,主要原因是无该项收入支出的安排。。
8.上年结转和结余567.4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545.57万元,增长2499.17%,主要原因是北海港铁山港东港区榄根作业区进港支航道工程项目资金未能及时完成支付,结转下年调整使用。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790.1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89.86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36.45万元,下降14.7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58.3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行政运行及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63.83万元,下降50.8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6.9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64万元,增长1.7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基数调整、科目调整。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4.7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88万元,增长35.7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基数调整。
4、城乡社区支出7.92万元:主要用于玉林市北部湾经济区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编制课题服务费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98.02万元,下降92.52%,主要差异原因根据 2020年度根据《玉林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市本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办开展了《玉林市北部湾经济区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编制工作,按合同约定的进度在2021年支付了第二期的规划编制服务费
5.交通运输支出560.15万元:主要用于北海港铁山港东港区榄根作业区进港支航道工程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20.3万元,增长27.35%,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北海港铁山港东港区榄根作业区进港支航道工程项目资金1000万元是按合同进度支付,未能完成进度的专项资金结转下年调整支付使用
6.住房保障支出(类)11.7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 0.58万元,增长5.19 %,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基数调整增加。
7.年末结转和结余0.3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567.08万元,下降99.9 %,主要原因是有关北海港铁山港东港区榄根作业区进港支航道工程结转的资金在本年度已调整支付使用。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市北部湾办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9.29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40.61万元,下降15.28%。其中:基本支出191万元,项目支出588.29万元。
市北部湾办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82.79万元,支出决算为779.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65.26万元,支出决算为15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2%。主要用于玉林市北部湾办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按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经费调整。
1.行政运行支出133.50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22万元;
3.商贸事务支出1.98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26.95万元,决算支出为3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10%。主要用于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支出。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基数调整。
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26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50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25万元;
4.就业补助支出5.94万元。
(三)行政单位医疗卫生健康年初预算为13.89万元,支出决算为14.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基数调整。
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48万元;
2.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12万元;
3.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13万元。
(四)交通运输支出年初结转为560.15万元,支出决算为560.15万元,根据 2020年度根据《玉林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前期工作经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安排了北海港铁山港东港区榄根作业区进港支航道工程项目资金1000万元在2020年度支付,因按合同进度支付,未能完成进度的专项资金结转下年调整支付使用
1.航道维护支出560.15万元。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14.5万元,支出决算为1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10%。主要用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基数调整。
1.住房公积金支出11.76万元。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9.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6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5%,差异18.69万元,原因是涉及人员增减调整、工资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差异7.52万元,原因是涉及人员增加,项目工作加快推进等办公运转支出增加。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市北部湾办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7.92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98万元,增长33.33%。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92万元。
市北部湾办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7.92万元。根据 2020年度根据《玉林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市本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办开展了《玉林市北部湾经济区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编制工作,按合同约定支付了第二期的规划编制服务费。
1.城乡社区支出7.92万元。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市北部湾办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本单位没有此项收入,也没有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3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对比减少0.27万元,与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增加0.2627万元,增减变动差异原因是根据当年调研工作等文件通知进行的公务接待。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市北部湾办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03元,完成年初预算79.23%,比上年增加0.2979万元,原因是各项目加快了推进,区湾办等上级部门调研增加了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1次,人次86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1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7.52万元,降低74.61%。差异主要原因是涉及人员增减,项目工作推进及财政按规定减压调减等支出。比2020年增加0.65万元,增长3.03%。差异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加快了项目工作推进等办公运转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国有资产,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本办预算项目支出共涉及资金598.8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北海港铁山港东港区榄根作业区进港支航道工程560.15万、区内生产企业适箱货物补助1.98万元、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重大人才)5.94万元的资金项目均不在本办考核;余四个项目推进工作经费共22.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48%)。组织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0 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0 %。
组织对市北部湾办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86万元,公开绩效项目名称:1.北部湾经济区铁山港(龙潭)组团东岸玉林产业园项目推进费;2.推进龙港新区规划建设工作经费;3. 项目推进工作经费;4.向海经济推进工作经费。推进北部湾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加快一港一路一航道建设,构建广西陆海新通道。积极推进正威、柳钢中金等重点产业项目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园区承载能力,助力打造千亿产业园区;围绕“建高铁、修机场、造码头”三件大事,努力谋划玉林出海新通道建设,不断破解北部湾开放开发发展难题,以园区建设为载体,加快产业聚集升级发展,以交通建设为抓手,架构便捷畅达交通体系。牵头统筹全市向海经济发展推进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为100分。
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紧扣“四强两区一美”两湾先行试验区目标,着力推进向海经济发展,以龙港新区建设为平台,加快了重大项目建设,促进了产业集聚,有效推动了北部湾经济区高质量发展。(一)完善规划,拓展园区发展空间。进一步完善龙潭产业园区发展规划和功能定位,把白平产业园列入龙潭产业园区统一规划,大力发展三大千亿产业链,将龙潭产业园区打造为全国重要的金属新材料和新能源材料产业基地,着力把龙潭产业园建设成为“两湾”产业融合发展先行试验区的重要园区。(二)加强服务,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一是加大力度,确保东岸码头如期建成。二是推动深海排放工程加快规划建设,保障企业发展需求。三是以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为抓手,加快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建设,提升园区承载力。四是着力打造不锈钢新材料、铜基新材料、新能源材料等三个千亿产业链,年内推动70万吨锂电新能源材料一体化产业基地项目、正威华能高端线缆项目、高端不锈钢制品产业基地、铜精深加工产业基地项目开工建设,正威玉林新材料产业城年产6万吨高精铜线项目、柳钢中金镍铁冶炼项目顺利实施,促进产业聚集发展。(三)加强联系,促进开放合作深入发展。一是夯实产业合作平台,加快龙港新区龙潭产业园区和玉港合作园建设,打造“两湾”产业融合发展新高地。二是运用各类合作载体,加强宣传推介和开展广泛合作。三是主动融入北钦防一体化建设,推进港口、交通、园区、产业“四位一体”向海发展,推动向海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四是增进区域城市交流合作,加强同北部湾城市、大湾区城市合作,促进交通、产业等各方面互联互通互动。
(四)加强协调,推进跨域协调机制运转。推动玉林北海两市推进龙港新区建设联席会议机制正常化,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联席会议,协调解决东岸码头、龙腾路、深海排放项目、柳钢中金项目等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2:财政支出整体绩效评价表(申报表+ 对比表 +评分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